- 文字版
- 原貌版
分四级考试
清代武举依文榜程序,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。(1)童试:在县、府进行,考中者为武秀才。(2)乡试:在省城进行,考中者为武举人。(3)会试,在京城进行,考中者为武进士。(4)殿试: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,再通过殿试(也称廷试)分出等次,共分三等,称为“三甲”。一甲是前三名,头名是武状元;二名是武榜眼,三名是武探花。前三名世称为“鼎甲”,获“赐武堤及第”资格。二甲十多名,获“赐武进士出身”资格。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,获“赐同
殿试及授职
殿试的规格很高,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。考试揭晓后,在太和殿唱名,西长安门外挂榜,并赐给武状元盔甲。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,炫耀恩荣。第二天,在兵部举行盛大的“会试宴”,又赏给武状元盔甲、腰刀等,赏给众进士银两等。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,同样是武进士,一、二、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。状元自然是出尽了风头,登第后的三天内,可以披红挂彩,上街夸官,真所谓春风得意,风光十足。殿试以后,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。
顺治三年(1646)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。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,武榜眼授从三晶的游击,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。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,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。康熙年间又有变动,改为一半授营职,是直接带兵的官;另一半授卫职,是皇帝的宫廷侍卫。雍正五年(1727)规定,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,武榜眼、探花授二等侍卫,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,授三等侍卫,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予守备等营职。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,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,没有太
考试分三场
清朝武举各级考试,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,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。但常科以外,还时常增设所谓“恩科”,常额以外,也增加一点“恩额”。这类“恩科”、“恩额”都由皇帝直接掌握。无非笼络人心,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。考试办法差不多与明代一样,分一、二、三场进行。一、二场试了弓马技勇,称为“外场”;三场试策论武经,称“内场”。一场试马上箭法,驰马三趟,发箭九枝,三箭中靶为合格,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。乾隆年间,一场又增加了马射“地球”,俗称“拾帽子”,专为考察伏射能力。
二场考步射、技勇。步射九发三中为合格,所谓“技勇”,实际上主要测膂力。一共三项。头项拉硬弓,弓分十二力、十力、八力三号,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。应试者弓号自选,限拉三次,每次以拉满为准。二项舞大刀,刀分一百二十斤、一百斤、八十斤三号,试刀者应先成左右阅刀过顶、前后胸舞花等动作。刀号自选,一次完成为准。第三项是拿石硕子,即专为考试而备的石块,长方型,两边各有可以用手指头抠住的地方,但并不深,也分为三号,头号三百斤,二号二百五十斤,三号二百斤。考场还备有三百斤以上的出号石硕。石号应试者自选,要求将石磺提至胸腹之间,再借助腹力将石硕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,